2014年7月2日 星期三

職業安全衛生法

2014年07月02日
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今宣布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將於明起實施,適用勞工人數由原《勞工安全衛生法》的667萬人,擴大到1067萬人。新法納入「防過勞」條款,僱主須對輪班、夜間或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進行預防,否則可處3萬元到15萬元罰鍰,若因此導致勞工發生職業病,罰鍰最高可提高到30萬元。

職安署說,新法規定包括勞工遇有立即危險之虞時,得行使退避權,自行退避至安全場所;重大職災災害通報時限由24小時縮短至災害發生後8小時內通報轄區勞動檢查機構。

新法新增的「六輕條款」等則將於明年元旦起實施,包括要求石化廠等高風險行業應提安全評估報告,若未落實造成火災、爆炸等意外,最高可罰300萬元;以及機械、設備、器具驗證、化學品登錄及分級管理制度等。

職安署說,為讓各界了解新法規,除陸續會分區辦理多場宣導活動外,也製作問答集供民眾參考(http://www.osha.gov.tw/front/news/261/140)。(唐鎮宇/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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